管 理 规 定
世纪金榜【2011】第045号
山东世纪金榜书业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9日
世纪金榜“拒绝冷漠”实施条例
2011年10月13日,2岁的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,7分钟内,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,漠然而去,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,小悦悦才得以被送进医院。
18:1,这个数字让人遍体生寒。尽管有人曾因见义勇为被冤,尽管救人常不免带来某些“麻烦”,但是,见死不救甚至用冷漠来助纣为虐,是在撕裂社会的良知底线,消解公众灵魂深处的仁义善念。
阻止道德的滑坡、托举向善的力量,世纪金榜责无旁贷!为此,特出台本条例。
第一条 公司倡导用智慧的办法,在尽力保全自我的前提下,对遇险者提供救助。
第二条 公司对在他人遇险时救死扶伤的个人进行重奖。
(一)凡救人性命者,公司给予1万元奖金。
(二)凡救人性命者一律当选本年度金榜英雄,享受英雄待遇。
第三条 公司对实施救助者的权益进行保护。因实施救助被讹诈,公司承担全部责任。
第四条 公司鼓励各位同仁在日常行为中施予善行,并将按照《世纪金榜奖惩条例》给予奖励。
第五条 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,本能够个人采取行动,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,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,而故意放弃或怠于给予救助的,一经发现,公司将对责任人予以处理直至开除。如果对处于危险中的世纪金榜同仁冷漠处置、无动于衷的,直接予以开除。
第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、灵活处理权归董事会。
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在保全自我的基础上成就义举、弘扬正气,世纪金榜人人有责!
山东世纪金榜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9日